面議 / 專科 / 1年 / 高雄市
工作內容:
需求地區及錄取名額:全區(台中以北、台南以南)36人
學歷及資格條件:
1.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者(具理財業務經驗3年以上者除外)。
2.具備保險(人身、財產、外幣收付非投資型及投資型)業務員銷售資格。
3.具信託業業務人員資格,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(1)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。
(2)經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。
(3)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合格證書。
(4)曾擔任國內、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1年以上。
(5)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,並經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法規測驗合格。
(6)國內、外大學以上學歷,並擔任證券、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3年以上。
4.具備結構型商品或衍生性金融商品等推介人員資格。
5.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合格。
6.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(到職時須於5年有效期限內)。
7.具良好溝通技巧與高度服務熱忱、抗壓性高,並能配合具備本行因業務需要增加之相關證照資格,經驗不拘、有金融業相關理財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8.試用期間以6個月為限(不得延長),於該期間須達業務目標(KPI)要求(目標手續費收入比照本行各分行現行條件予以七折計算),業務目標(KPI)考核以試用期間前5個月KPI總達成率須達210%(含)且6個月KPI總達成率須達280%(含)以上始屬合格適任,如未達前開KPI總達成率目標之要求,本行得提前終止試用契約。經本行考核合格後正式進用;不合格者,予以資遣。
9.經試用期滿正式派用後,凡業務目標(KPI)未達規定目標者,應接受輔導6個月,若仍未符改善目標者,予以資遣。